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患者就医成本,进一步落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重复检查检验行为
1、短期内或不同科室多次开展无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对符合互认标准的项目不互认、强制要求患者重复检查且未获本人及家属知情同意的行为;
2、无指征为住院患者开具检查检验、开展临床意义基本相同的检测项目、非必要特殊诊疗或推行套餐式、打包式检查检验的行为;
3、未签署知情同意书实施特殊检查、未公示检查项目收费标准、未取得患者同意擅自采集样本用于科研检测等违反医疗规范的行为。
(二)违规收费行为
1、存在医嘱与检查检验收费项目不相符,病历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单和费用清单“三清单”不相符等行为;
2、存在未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或未公示收费标准,侵犯患者知情权开具检查检验项目并收费等行为;
3、存在检查检验项目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自立名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4、存在检查检验项目组套捆绑收费、不提供组套收费清单明细等行为;
5、存在短期内高频次重复检查、无依据超量使用高价药品或高值耗材等异常高额收费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6-2583022
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jcsdsrmyydb@163.com
来信来访: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晋城市川东路9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反映的问题线索务必有依有据,需明确被举报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在就医过程中遭遇疑似重复医疗检查检验或违规收费情况,请保留好相关票据、检查报告、病历等证据,将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我们将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人在行使举报权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借机进行恶意举报、诬陷、诽谤等,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