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
你们好!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健委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广大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告知如下:
1、进入医院请主动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不能出示健康码的,请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个人信息及流行病学调查登记。
2、在院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3、来院前可提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西微服务”或“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方式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就诊,就诊结束后避免逗留,减少在医院停留的时间。
4、门诊和医技楼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检查室)”,就诊时请有序进入诊室(检查室)。
5、在挂号、缴费、使用自助机、取药、候诊处等人员较聚集处,请注意保持1米以上距离。
6、普通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凭一周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
7、所有病房加强管控,谢绝探视,患者住院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医院,请配合。
8、陪护人员要固定,无故不得随意更换,凭陪护证出入。
9、住院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住院患者,每日要进行体温检测。
10、请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动态变化,有检测需要的可来院进行核酸检测(关注“健康山西微服务”或“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预约、缴费、查询结果),来院途中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核酸采集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11、对有意隐瞒、未如实报告旅居史,不遵守门诊、住院规定,并因此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祝您早日康复!
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